收到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调研安排后,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认识
组织监督体系是以《中国GCD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组织部门落实干部日常监督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正面导向和激励作用,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纪委监委体系是以《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党内监督条例》为依据,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四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监督重点。
相同点:两者都是以《中国GCD章程》为依据,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都是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体现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此处隐藏2877字,下载后查看---
四、意见建议
(一)抓好经常性宣传教育,强化监督自觉性。积极创新干部宣传教育形式,将监督关口前移,提升干部拒腐防变的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建议编印《干部监督学习手册》,发放给全市科级干部并开展知识测评和专题培训。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选择建设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通过全市科级干部开展以廉政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营造干部监督良好风尚。三是实施干部谈话提醒教育。实行组织部长、领导干部“双向约谈”制,开展信访谈话、任职谈话、考核反馈谈话,对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干部本人面对面了解情况、提醒教育。
(二)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纪律性。将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让其成为选准人,用好人的“试金石”。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双向互动”,严格离任审计,向联席成员单位就考察人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鉴定,防止“带病提职”和“带病上岗”的情况发生。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强化跟踪问效。探索实行“现场列席制”、“实绩考核全程记实制”、“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问责制”、“干部履职档案”等相关措施,科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三是加强干部选用监督问责。要求各党委(党组)负责人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每年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抓实问责查处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三)拓宽社会监督面,强化监督常规性。注重拓宽干群参与渠道,支持、鼓励和保护干群投身干部监督工作,使广大干部处在360度的监督圈中。一是扩大干部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党建网站、媒体报刊、电视栏目等多元化的干部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向各界群众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日常表现监督,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建立辖区管理模式,加强日常的观察、走访和了解,及时掌握干部社会圈、生活圈、家庭圈、社区公德以及“八小时以外”的各种表现。组工干部全员参与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下基层开展工作时,要把当地干部的工作表现带回来,作为了解、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实现“12380”举报电话和“手机短信平台”、“信访举报平台”、“舆情监督平台”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实效。
(四)推进制度化建设,强化监督规范性。建立一整套易于执行、符合南宫实际的监督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细化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台相关政策工作机制,实现班子队伍有人带、干部错误有人揪。二是完善干部日常监管制度。下发《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议健全干部问责制度机制,作为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实效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建立公开、问责监督机制。来自材料库:【公众号:老&船@长^君】,最新最全党建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