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1.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治进展情况。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反馈问题涉及省住建厅牵头的有1个问题,共5条整改措施,目前3条措施已完成整改,2条正在按时序要求推进整改。

2.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治进展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省住建厅为责任单位的有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治进展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省住建厅为责任单位的有5个,已完成整改2个,剩余3个问题的整改时限为长期坚持。

二、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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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会同原省委农工部、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单位先后印发《江西省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鄱阳湖沿线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梯次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所有重点镇及长江鄱阳湖沿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编印了《江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截至2022年底,全省615个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达85%,较2020年提高30个百分点。

(3)生活垃圾处理。2017年以来,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布点规划(2018-2030年)》等文件,指导各地推进焚烧发电设施建设。针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市,采取会议约谈、提醒督办函、现场督导等形式,督促当地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21座,日处理能力2.01万吨,环鄱阳湖周边地区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处理由占地多、资源化利用低、污染持续时间长的填埋方式向占地少、资源化利用高、污染持续时间短的焚烧发电方式转变。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构建“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并于2018年底顺利通过国检验收,截至2022年底已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2018年起,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治理,全省累计排查出526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建立整治台账,通过实地督导、下发督办函、书面通报、挂牌督战、信息核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强力攻坚,于2020年底实现全部验收销号。2022年,会同5家省直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巩固治理成效,进一步推动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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