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下发《全市法治建设情况通报》。围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23年度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内容,协同市法院,开展法治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下发工作提示单。以工作提示单的形式,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应议工作实现“双下降一提升”的基础上,做到“出庭出声出效”。
2.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将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实施意见》,先后两次征求6县(区)和包括市人大政协、D政机关、群团组织等共计61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采纳了市委办、市委网信办、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意见建议,拟报请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审议。起草《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考核评价细则》,拟围绕“法律七进”重点任务对牵头的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系统考核评价,确保《关于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实施意见》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筹备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重要议题。大力推动XX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收官工作。全面梳理总结试点经验材料报送省厅。在XX县召开试点迎检工作安排部署会,全力以赴做好省厅在XX县召开现场会和司法部来溪实地察验的准备工作。
3.加强高质量立法工作。确定2024年度立法计划各部门按照《关于征集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报送立法建议书,与立法项目建议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进行沟通,筛选出符合XX发展实际和立法目的的项目,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4件,分别是制定《XX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修改《XX市安全生产条例》,调研《XX市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协同立法《XX市促进XX都市圈旅游协同发展条例》;政府规章项目4件,分别是制定《XX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改《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调研《XX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管理办法》。立法计划确定后,与人大法制委、专门委、市住建局和市气象局召开立法论证会,针对立法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论证。目前,立法项目均稳步推进。完成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仪式准备工作。经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推荐,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9家调整为29家。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仪式,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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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答辩及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庭应诉,高质量完成应诉工作。筹备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活动;准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就典型案例,对各县区进行标准化指导。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答辩及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庭应诉,高质量完成应诉工作;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6.做好普法工作。做好省厅在XX县召开现场会和司法部来溪实地察验试点工作。组织开展XX市“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十周年”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制定印发全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五是筹备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
7.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制定《XX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分细则》,组建“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专项活动,针对特殊群体,探索多种形式的“五进”法治宣传活动稳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平台的服务工作;制作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制度汇编;接受省厅辽宁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解答质量评估。
8.加强律师工作。构建律师普法工作新模式,推进“普法职业共同体”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系列联动普法活动。有效发挥律师服务社会功能。持续开展“全生命周期”和“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