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审批、采购、保管和领用等流程的管理;合理有效控制办公用品的成本,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

第二条办公用品分类:消耗品、日常用品、管理品、电子产品和印刷品等共五类。

(一)消耗品:中性笔、铅笔、白板笔、笔芯、胶水、胶棒、大头针、回形针、剪刀、小刀、标签、便签、橡皮、印台、印油、订书机、起钉器、订书钉、计算器、夹子、电池、直尺、笔筒、复写纸、信纸、信封、记事本、凭证单据、文件夹、文件袋、抽杆夹、档案盒、档案袋、白板、暖瓶、垃圾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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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办公用品以部门为单位领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的台帐,把分管领导审批后领用,领用各类“消耗品”、“管理品”和“电子类产品”时,办公室应将领用的物品名称、领用数量、领用日期等记录于该表或《验收单》中,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要控制并合理使用办公用品,节约成本,杜绝浪费。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