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规范个体医疗机构诊疗活动,保障就医患者健康权益,市纪委监委将“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纳入2024年“点题整治”项目。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2024年,对全市个体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违规诊疗、院感防控、医疗服务信息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个体医疗机构医疗乱象,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力争通过整治,使全市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达xx%以上,促进医疗行业有序发展,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

二、整治对象

全市个人投资的中医、西医、医美、牙科、康复等个体诊所。

---此处隐藏3220字,下载后查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卫健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级工作任务由委法规监督科牵头协调落实,委医政管理科、健康数据中心等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区、管委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引导从业人员规范行医;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办。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两级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通过与公安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共享,排查受到刑事处罚的医师情况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及时移交医保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假药劣药行为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涉案线索移送与交接工作,加大联合打击力度。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市县(区)两级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