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也是全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就确定了,前几天县委常委会也进行了研究,每年8月份是我们X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每年8月15日都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去年我县“8·15”安全事故及近期国内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动员全县上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刚才,我们共同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X同志通报了我县上半年安全生产有关情况,指出了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县应急局、住建局、执法局、消防大队和4家企业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希望能够说到做到、抓好落实,也希望参会的同志相互学习、交流借鉴,共同提高工作水平。这里重点提醒一句,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要多想问题、多讲问题,少讲成绩或不讲成绩,安全生产没有止境。以前有位领导讲,“安全生产大表扬,出大事;小表扬,出小事;不表扬,不出事”,所以说,一旦我们的同志认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了成绩了,开始沾沾自喜了,那么事故可能很快就要登门了,在这一点上,大家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就在一年前的今天,我县X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作业吊篮倾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5人高处坠落死亡。这5个人非常地令人痛心,他们有的是家里的顶梁柱、有的是孩子的半边天,有的是年近花甲、即将安享晚年的老人,也有的是血气方刚、肩扛家庭重担的青年,就因为一起错误非常低级的高处坠落事故,5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5个家庭轰然崩塌,一大批相关责任人被处理、被问责,现场之惨烈、教训之深刻、影响之恶劣,相信大家至今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回顾整个事故发生经过,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安全发展理念的不牢固,日常监管执法的不到位、企业内部管理的不规范,以及从业人员执行安全规定的不上心、不认真,致使责任落实层层缺失、安全防线层层失守,这个事故从施工吊篮违规载人、超载,到不系安全带以及吊篮质量问题等,这里面但凡有一个环节引起重视、得到整改,就有可能避免这一惨痛事故的发生。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多少血的教训一再警醒我们:事故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安全生产防线守不住,就可能导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发展的财富化为乌有。大家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谋发展、惠民生的高度、从对自己负责的角度看待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丝不苟、抓早抓小,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对待生命要高度敬畏

生命只有一次、弥足珍贵、无法重来。大家看到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中一串串冰冷的伤亡数字时,或许无法直观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事故的可怕,但是当我们身临其境走到事故现场、亲眼目睹生命瞬间消逝,听到遇难者的骨肉至亲撕心裂肺、痛哭流涕的时候,我们就能够明白生命的宝贵、活着的意义和灾难的无情,但真到了那个时候,又真的为时已晚。大家要把敬畏生命作为我们生而为人的良知、从政之德的核心、安全生产的底线。具体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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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法处置要从快从严

安全生产不能总用生命代价来警醒我们制定的每一项措施、每一条规程、每一个制度,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得到严格的落实和遵守。所以,对于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人,决不允许逍遥法外只有将其绳之以法,才能告慰受害者、才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神圣。比如,警示片中提到的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事房主、工程检测公司法人等1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立案侦查,62名干部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包含中管干部4人。再比如我县的“8·15”事故,除8名社会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外,也有20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所以,对于安全生产违法以及失职失责行为,县委的态度非常明确。一是“零容忍”。只要有违法行为发生,必须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决不姑息纵容。

二是“全覆盖”。无论是属地管理责任,还是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乃至员工的个人责任,该党纪政务处分的交纪检监察机关,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事。

三是“用重典”。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论涉及到谁、涉及到哪个企业、哪个层面职务高低,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到位,决不姑息,确保以严的问责、重的惩罚让“少数人”长记性、“多数人”受教育。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守牢底线、狠抓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