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汇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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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重点任务,开展“民法典护航成长”“学宪法讲宪法”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场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进课堂活动*场次。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人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件,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辩护律师*人次。对*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个别谈话、警示教育、入户走访、就学指导、职业规划等各项活动*人次,有效降低再犯罪风险,帮助其平稳渡过矫正期。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相关意见建议

(一)增强普法效能,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以“八五”普法为牵引,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将青少年普法责任清单化、项目化,厘清各相关等单位的普法职能,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内动力”。将青少年普法成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以刚性考核督促落实。二是持续强化校园普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落实落细。推广使用市青少年普法约课数字平台,提供针对不同特点和年龄段青少年的普法资源,满足青少年多元化的普法需求。加强反拐、反校园欺凌、防性侵等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引导法官、检查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深入学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三是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利用AAA、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直播课堂、在线问答、有奖竞答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热情。拍摄相关普法微视频,在校园内各类电子显示屏播放,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坚持帮扶助困,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一是加强政法一体化平台应用。对公检法通过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发出的援助公函,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初审、审批、指派工作,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和工作规程,对案件信息实行封存保护,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畅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指派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有专业特长的律师提供援助,充分考虑未成年人与其家人的意见,以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优化公证服务模式。聚焦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青少年等未成年人法律需求,结合数字化改革工作,推出“在线申请+上门办证”服务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三)聚焦特殊群体,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一是把好入矫第一关。由司法所负责人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全面了解其心理情绪、兴趣爱好、就业就学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平等与尊重,建立初步的监管帮教关系。及时上门走访未成人监护人,开展谈话并告知其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帮教。严格落实档案单独管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二是坚持因人施教。建立由监护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综治办主任、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矫正小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一对一”精准帮教,并根据犯罪类型、心理特点、生活状况等情况不断调整“矫正方案”。在国庆节、母亲节等时间节点,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感恩母亲等主题教育,培养、激发正向心理情绪,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完善帮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与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不定期走访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联合教育帮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积极培育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与益百分社工组织合作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疏导不良情绪,解轻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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