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实施政府部门法治机构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全面推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化能力和水平。督促县政府部门新任法治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全面强化法治业务培训。二是推动行政执法考试合格率和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双提升”。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创新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形式,提升培训实效。落实相关考核机制,推动我县行政执法考试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乡镇的平均持证率达到考核要求。三是落实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文书抄告、行政复议定期通报报告和行政复议案件责任追究通报等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文书无纸化抄告和定期无纸化通报报告。
(二)迭代升级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壮大。加大对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的补助力度,积极培养和引进律师人才,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宽律师参政议政渠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优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县律师万人比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将公职律师配备率提高至*%。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继续运用远程视频为海外华侨提供公证服务,推进××为侨服务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积极将民商事纠纷引导至温州仲裁委员会××分会解决,努力推动民商事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提升诉源治理实际成效。三是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落实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一案一核、一案一补”制度,加强案件承办全过程监控和“12348”服务质量监控,实现所有法律援助案卷实现电子化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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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整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双降”目标见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行政争议高发、行政诉讼败诉率风险较高等问题,深入开展行政争议“两下降一提升”专项行动,督促涉案部门履行化解职责,同时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实现年度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着力强化法治保障能力,推动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以基层法治化建设为抓手,配齐配强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参谋助手”作用,提升乡镇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数量,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加强法治督察,健全法治监督员队伍,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联动式的监督制约体系。落实“两清单一目录”,明确“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属地管理’事项”。
(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发挥好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运用好乡镇和县直单位法治建设考核细则,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完善执法证考试督查方案,强化各乡镇、部门和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执法证考试通过率和持证率。在创新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县关于推进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培养和引进律师人才,推动律师行业壮大发展。认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继续推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与更多的中国驻外大使馆开展合作。
(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基层和谐稳定。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确保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坚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网络,依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