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关于“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的报告(5157字)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引”字,提升团员入党的主观积极性。立足团员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的培育,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同,鼓励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一是引导团员增强身份认同。针对中学,结合初中学生“双积双评”积分入团等基础工作,聚焦实施中学团建“六个一”项目,注重加强学校领域团属阵地建设,增强团员归属感和荣誉感。针对中高职及高校,探索“1234”工作法(即以团组织建设为“一心”,以团员和学生骨干为“两员”,以学生会、学生社团、志愿者组织为“三环”,以诵读学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彩虹人生为“四个载体”),通过规范团学组织建设,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对团员学生的引领凝聚。针对社会领域,依托“百强千优”工作和行业团工委“工作之星”,选树在我市企业发展中扎根基层、技能突出的团员青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三会两制一课”为基础,坚持和完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凡与共青团有关的工作、会议或活动,均严格执行戴团徽、唱团歌、举团旗等制度,切实强化团员的身份意识。二是引领团员坚定向党初心。抓好“团队衔接”“党团衔接”,以扩大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团建覆盖面等为重点,拓宽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的渠道,加强对创业团员青年、社会组织团员骨干、新兴领域团员领袖等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服务,同时加强对团员的思想引领,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仪式教育、实践学习、榜样示范等形式,增强团员政治意识,提升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坚持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夯实做好团员青年引领凝聚、打造推优工作条件环境的组织基础。充分挖掘本地“区域化党建带团建”制度优势,引入“党员带团员,团员学党员”模式,联合建立“共青团推优入党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先进党员代表及党建指导员等参与团组织活动,对团员和团建工作发挥积极影响作用,使广大团员青年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把加入党组织作为积极的政治追求,思想向党、行动为党,逐步壮大团员入党申请人队伍。

(二)突出“备”字,提升挖掘先进的精准针对性。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发现储备好苗子。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做好优秀团员吸纳储备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了解团员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中挖掘优秀人选,及时掌握一批优秀团青分子,并建立优秀团员入党申请人储备信息库,强化跟踪、按需推荐。在储备人选时,参照“推优”人选基本标准,具体把握: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各方面,能够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此外,对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团干部、团员,各类优秀青年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储备为“推优”候选人;对“青马工程”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在同等条件下,直接作为发展对象人选向党组织推荐。

(三)突出“推”字,提升程序环节的严格规范性。在具体操作中,突出严把“四大关口”,打造规范化推优入党“全链条”,以规范机制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一是突出“团推优党纳优”有效结合,把好“推优”计划动议关。各级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计划时,主动征询同级团组织意见,并全程指导团组织制定出符合党组织“纳优”需要的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各级团组织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摸清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团员情况,聚焦党组织“纳优”需要,结合党组织“纳优”计划数拟定相应“推优”工作计划数,报党组织审批后认真实施,确保推荐数量合理、组织有人可选,做到“纳优”与“推优”之间“动态平衡”。二是采取“一提名两考察”选拔方式,把好“推优”人选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探索建立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才库,重点依托日常了解、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评优机制,结合加强“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培养力度,综合比选、酝酿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团支部委员会对大会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团内外考察,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并由上级团组织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三是实施“六步骤三公示”操作流程,把好“推优”环节程序关。坚持将规范的“推优”流程作为“推优”质量的重要保证,设定包含酝酿提名、提出申请、召开大会、考察公示、审核把关、统筹推荐等六个步骤在内的“推优”程序,不断增强“推优”的严谨性、规范性。在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推优”候选人、“推优”候选人考察人选、“推优”人选等三个关键环节,团组织要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监督。四是创新“表单式联动式”衔接模式,把好“推优”对象成长关。坚持党团组织在“推优”结果使用、“推优”团员培养上保持紧密衔接,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将《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作为“推优”工作的重要记录材料和党组织发展团员入党的必备手续,放入被推荐人档案。党团组织联合做好“推优”团员培养联系工作,对培养联系对象建档立卡、逐个登记造册,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团组织积极配合党组织落实集中教育等制度,确保“推优”对象在党团组织“联动”培养中淬炼提升、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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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团的大背景下,我市共青团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探索实施了一系列做法,特别是在“推优”程序环节上进行了严格规范指导,但从全市面上来看,一些问题仍然存在。一是“推优”力度有待加强,团干队伍的业务素质还需提升。由于发展党员工作中群团组织推优的要求缺少硬性约束,因此团组织参与主动性不够强,团干部向组织部门主动沟通争取的主观意识较弱,对共青团“推优”入党的政治责任和内涵意义认识不到位。基层团组织作为具体执行层面,部分团干部对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不了解不熟悉,对共青团“推优”入党的文件精神和相关程序要求研究不深不透,准确有效介入发展党员工作有所欠缺。二是“推优”操作有待规范,严格程序的具体要求还需落实。中央出台了发展党员细则,但基层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业务不娴熟、要求不严格的问题,对具体的流程环节认识不清。有些基层仍停留在履行“事后程序”的层面看待“推优”工作,部分团干部擅自简化流程、简单操作,导致团组织把关作用打了折扣。三是“推优”职责有待强化,党团联动的共推力度还需加大。因组织部门未收到上级组织部门印发的推优入党相关正式文件,导致党组织“带”的力度稍显不足,一般不会及时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团员情况反馈给团组织,也未硬性要求团组织积极参与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客观条件有所欠缺。组工干部、团干部流动快,容易产生工作程序上衔接不畅、工作推进中联动不多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提高认识强素质,解决“为何推”的思想问题。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各级团干部是团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者、执行者、实践者,必须全面吃透上级部署精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分层、分类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专题培训,把团中央有关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切实提高各级团组织思想认识,把“推优”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扎实推动“推优”工作在基层落实见效。

(二)压实责任强督查,解决“怎么推”的规范问题。强化主体责任和规范操作,明确各级团组织书记为推优入党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对信访、巡查、督导等渠道反映上来的“推优”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问题集中的基层团组织进行预警,对相关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针对基层容易出现、反复出现的问题,探索建立“推优”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推优”全程纪实专项排查、上级团组织常态督查,对不按流程操作,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收集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力度,形成从严导向。重点解决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比如团员身份不明确、政治素质反映不及时、“推优”大会简单走过场、考察材料造假、公示不按规范要求操作等。

(三)向上争取强联动,解决“谁来推”的机制问题。共青团“推优”的权力是党组织赋予的,在“推优”的全过程,党组织的保障作用必须时时体现。积极向组织部门争取支持,以正式文件来落实“推”的硬性要求,充分发挥团组织“推优”的政治功能,加强顶层设计层面的“党团衔接”设计,明确具体的党团组织工作职责和团组织介入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环节步骤,明确下达共青团“推优”的具体指标和工作要求,注重保障在组织上及时履行程序,尽早吸收“推优”对象入党,使共青团“推优”可操作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