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国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今年国庆节临近,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剩余问题的整改闭合,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强安2024”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下面,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国庆前后是群众旅游、探亲访友高峰,也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期。交警大队要针对往年规律特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和农村地区“三超一疲劳”、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对辖区国省道、旅游道路等重点路段的疏导管控和分流绕行措施,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确保道路通畅和群众安全出行。

(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要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巡防,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调集优势兵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局、煤管局等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瓦斯抽放、通风系统改造等设施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矿井智能化建设;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跟班制度和生产任务单制度,加强矿井通风、运输设备和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转;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假图纸施工、弄虚作假造假以及“三超一疲劳”、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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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整改安全隐患;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局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下达的年度执法计划任务数的要求,将执法任务分解到股室队站和执法人员头上,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要制定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强制执行标准文本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配套制度机制;要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严格事故追究追责机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发生的每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重大伤残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处罚或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对国家公职人员依据《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是被约谈或受到上述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按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

同志们,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盲区死角,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