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月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全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点》(临腐防发〔20XX〕2号)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现这项工作已经进入了风险查找阶段。根据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腐败风险查找工作的通知》(临腐防发[20XX]3号)的精神,现就我镇党委政府权力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坚持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一)乡镇党委职责
《中国GCD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二是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是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是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六是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乡级政府职能和权限
根据《临川区乡级人民政府主要执法权限和管理职能》(临法办字[20X]9号文件)的规定:乡级人民政府主要执法权限和管理职能有:一是审核、批准及备案权及法律依据30项;二是争议调解权及法律依据3项;三是行政处罚权及法律依据5项;四是受委托执法权及法律依据4项;五是监督检查权及法律依据7项;六是其他主要管理职能及法律依据33项。这些职能和权限归纳起来就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业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来和集体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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