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量质并重,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以核查泵电不配套、灌排渠系不达标、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建设偷工减料、工程设施造假等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为主,同步核查设计不合理、监理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摸清农田基础设施问题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措施,加快整改,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有效化解工程质量问题,坚决遏制工程质量新增问题,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件发生,有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聚焦本区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排摸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项目设计和监理、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方面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治措施,剖析问题原因,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一)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排查整治田间水利设施及其配套电力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以及群众反映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泵站、节水灌溉等工程设施不通电、有泵无水等问题;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沟渠、涵洞、出水桩等灌排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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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区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机制,由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同志、区纪检监委第三派驻组负责同志、各镇分管镇长、区属企业分管领导组成,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属地监管责任,将本次整治行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实地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到位检、检到位。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实地排查,不得以AAA、电话、纸质材料等方式替代现场排查,防止出现排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强化落实整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应认真研究,统筹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逐项销号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相关技术政策学习,及时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更新完成专项整治数据,强化数据审核把关,对数据真实性负责,确保数据可靠有效。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本次专项整治所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其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质量监管工作中的盲点、堵点和难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健全农田建设制度标准、工程监督、责任落实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监督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群众反映、调研评价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反映、早处理,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正风肃纪。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协同推进此次专项整治与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积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方面的问题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结合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要求,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