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四个服务”工作法(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中心简介: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是在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针政策,行使在校学生就业服务、指导、教育和管理职能的部门,中心以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努力帮助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提升就业竞争力,顺利实现从毕业生到职业人的身份转变。

党支部情况:就业中心现有教职工13人,中共党员13人。就业中心党支部成立于2014年4月15日,于2017年换届。

工作法由来:基于就业中心以面向师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工作职能特点以及就业中心党支部的小而精的支部构成概况,在实际工作中,就业中心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GCD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逐渐形成了“服务国家、服务学生、服务单位、服务学校”的“四个服务”工作法。

二、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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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围绕国家战略,加强思想建设。中国特色高等学校的就业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导向性,要求我们在就业工作中必须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强化就业引导。就业中心党支部在开展思想建设时,善于将支部活动和重点单位紧密结合。如:为加大对国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科技前沿第一线的就业市场引导和开拓力度,就业中心党支部近几年先后开展了以“投身国防军工,建设海洋强国,走访大型国防军工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为主题的党支部系列活动,联合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组老师赴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走近国之重器,加强就业引导”为主题的参观交流党日活动,联合相关培养单位师生陆续走访了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湖北工业建筑集团、长江存储、武船重工集团等知名企业以及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等地区,开展“有梦想、留武汉、一起创”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围绕工作作风,加强组织建设。就业中心党支部成立时间不长,中心重点将党建与制度建设和规范治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截止到2018年,中心共制定校级规章6个、内部管理规定10个,内容涵盖业务管理、纪律约束、民主作风、规范服务、组织学习、资产管理、工作安全等多个方面,突出了对人(工作规范)、财(财务纪律)、物(国有资产)、事(重要决议)等重要事项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校作风建设文件和相关要求,开展以“抓管理、转作风、促服务”为主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作风建设,及时出台中心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挂牌服务制”、“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制度,建立专题网站,全方位推进作风建设落地落实。

四、成效启示

(一)取得成效:就业中心党支部于2014、2016年分别获评为“机关与直属单位特色党日活动大赛”二等奖、“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优秀主题支部”;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少雄撰写的《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经验与启示研究》入选机关党委主编的《高校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一书;中心党员朱炜获评2016年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优秀GCD员,中心推送的《勤以修身,精进业务,一心一意提升就业指导专业化服务——朱炜》获评学校组织部2017年“党员好故事”优秀作品;2017年,我校4篇就业创业论文在全国中心就业创业实证研究论文征集评奖中分获二三等奖;2018年,我中心三位青年职工的论文在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第三期青年干部培训班论文征集活动中分获一二三等奖。

(二)思考启发:一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必须紧密结合,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在加强基层党建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反过来促进业务工作的精进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