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党纪条例筑牢廉政底线(党委书记纪律党课讲稿)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时隔五年再次修订《条例》,就是不断完善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坚决落实党的XX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二)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九大以来,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将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修订《条例》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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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鲜明的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时刻严守党的纪律,增强责权意识。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切实肩负起新时代的伟大历史使命。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纪学习成效有效转化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效能,推动管党治党全面提质增效。

(一)把党的纪律内化为严守政治纪律的行动自觉。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经常用政治纪律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不拖延、不打折;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抓到底、抓到位;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绕道、不变通。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观察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谋划推动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要防范政治风险。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洞微察幽、未雨绸缪,及时消除各种政治隐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种错误言行,特别是否定中国GCD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否定党的历史等错误言行,要旗帜鲜明亮态度,理直气壮开展斗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在原则问题上不退缩。

(二)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正确行使权力的价值追求。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党的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条例》关于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规定主要是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来展开的,为权力行使明确了边界、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行为底线。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权力为谁而用、政绩为谁而谋、工作为谁而干的认识问题,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对各种诱惑保持足够定力、对各种“围猎”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权力始终在纪律规范和国家法律的轨道上运行。要积极担当作为,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面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都是纪律所不容的。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埋头苦干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三)把党的纪律内化为积极健康生活的行为习惯。引导和促进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先进性纯洁性,也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上,原原本本、一条一条把各项纪律规定搞清楚,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切实用以校正思想和行动,时刻提醒自己明纪律、不逾矩,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自觉对照《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近亲属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护身符。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条例》和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严明纪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