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清廉机关目标任务,以“思想明廉、党建促廉、纪律固廉、文化育廉,法治润廉”为主线,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思想明廉,引领政治方向。县司法局把筑牢清廉思想根基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每周一、周五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宣传解读,切实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开设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将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定为必学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多方位、多角度了解从尧舜时期到建国以后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监察文化,从而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做到清正廉洁。领导班子带头在“清廉讲堂”讲课,通过分析形势,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廉洁之弦,永葆GCD人清正廉洁本色。常态化开展案件通报、节前警示、保密工作等专题警示教育,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让党员干部提高自身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党建促廉,夯实组织基石。县司法局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坚定信仰、纯洁思想主抓手,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特别在“七一”来临前夕,通过开设专题党课、观看红色影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庆祝中国GCD成立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通过“大党委”工作机制与社区包联共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扫雪除冰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每名干部作出“一句话承诺”;各股室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预防措施;局相关负责人利用“八小时之外”到受访党员干部家中,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生活作风、兴趣爱好等情况,与受访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并组织党员干部家属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共筑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三)纪律固廉,细化制度保障。县司法局认真履行一体推进“三不腐”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度,及时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诚信档案,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全面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坚持制度管人,从纪律考勤、素质提升、业务管理等方面,完善细化机关制度,形成57项制度并汇编成册,健全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以平时考核为主线,扎实运行“三个三”工作运行机制(在中心工作上做到定期汇报、不定期抽查、年终总结,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做到系统抽查、档案排查、交叉评查,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上做到案卷评查、问题反馈、整改提升),确保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紧密衔接、密切联动,形成闭环运作,助力清廉机关建设。
---此处隐藏2203字,下载后查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标准打造清廉机关,进一步推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构建完备务实的制度体系,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奋发有为服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思想认识,把清廉机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单元”。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设清廉机关的重要意义,发挥好在“清廉全市”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深化各“清廉单元”载体建设。
(二)聚焦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建设清廉机关的针对性实效性。筑牢政治忠诚,以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突出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引领清廉机关正确方向;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内控机制,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探索监督协作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清廉机关建设内在效能;强化正风肃纪,以选优配强筑基,以作风整顿破题,以监督执纪托底,着力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用好党建溯源办法,整治各类“机关病”“衙门作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打造清正廉洁干部队伍;涵养廉洁文化,深化“六廉”活动,打造清廉品牌矩阵,抓实廉政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切入、突破、带动,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沂蒙机关廉洁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清廉机关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强化领导指导,实行“党组主抓实施、机关纪委监督推动”的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单位主负责同志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强化监督推动,将清廉机关建设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以及机关党建专项督查,推动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展示清廉机关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出成效、见实效、提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