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员网络行为 共建风清气正网络环境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独特优势和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并就“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重要部署。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生活工作的全新社会空间。党员干部是我国近11亿网民中的特殊群体,规范党员网络行为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2023年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党员网络行为纪律,对党员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GCD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对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中的作用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条例》与《规定》相衔接,构成了规范党员网络空间行为的规则体系,为党员网络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规范党员网络行为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们党就前瞻性认识到互联网对人类生产生活发挥的重大影响。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2017年,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近年来,技术创新驱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和传播样态发生巨大变化,给提高党员网络素养、进一步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带来全新课题。

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对党员网络行为规范提出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是提升管党治党效能的有力保障,也是我们党深入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进行更加科学和全面的规范,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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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让主旋律成为最强音。互联网的社会动员功能日益增强,网络舆论全球一体化日益紧密,认知域作战紧锣密鼓,通过舆论操纵,就可以实施“颜色革命”,导致政权更替、社会动荡、人民遭殃。我国通过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一张网”“一盘棋”工作格局,深入治理、重拳打击网上乱象,整治网络环境,使正能量占领了主阵地。《规定》剑盾并执,保障党员干部可以在网上大胆发声亮剑,激浊扬清,不断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将源头管理、协同管理、机制管理和责任管理相结合,形成闭环,全流程覆盖信息内容生产、评论、转发、点赞,全方面监管党员干部网络言行,全方位做好网络行为治理工作。既严禁党员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又保障党员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并为党员敢于发声、善于发声支持赋能,特别是支持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开展网上斗争,鼓励具有专业资格、专业素养的党员干部亮明身份,在网络上打假、正名,普及科学知识等。

更好构建良好网络生态,让最大变量成为最大增量。网络的基础在群众,群众的关键是党员。要更加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的挑战和机遇,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努力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加快构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全媒体传播格局。《规定》将负面约束和常态化提升党员网络素养与技能相结合,将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要真正让《规定》融入党员工作和生活,纳入党组织学习和活动内容,更好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组织是引领党员思想和行为的核心力量,加强党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责任制,对于引导党员形成正确的网络行为模式,确保《规定》落地实施具有决定性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的监督机制,如设立网络行为监督小组,及时监督、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并且要通过表彰在网络正能量传播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树立正面典型,激励更多党员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在具体实施中,各级党组织还应注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网络行为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完善纪法衔接,推动《规定》落实落细。党员网络行为作为新时代党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影响力。《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相互匹配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一条重要原则,《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促进追责匹配适当、纪法充分衔接。一方面,注意匹配事实认定、行为定性、处分档次,衔接处理程序,并重视各类处分的权威性和协调性,落实落细“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要求。另一方面,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和处罚依据。《规定》虽然为党员网络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但在具体执行层面,仍需进一步明确化,从而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确保网络行为规范的严格执行。

充实党纪学习教育内容,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特别是舆情应对能力,已成为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员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把握网络发展规律,在网络空间用党规党纪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是不断推动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的重要内容。《规定》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教材,各级党组织可以通过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网络素养专题讲座、在线研讨会等形式的定期教育培训,教育党员识别网络谣言、抵制不良信息,引导党员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党员对网络行为规范的认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党的用网治网实践,强调能力建设与监督执纪相结合、正面鼓励与负面问责相统一,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推动构建天朗气清、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思想基础。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