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效。一是夯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开展“述责述职述廉评议”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及乡镇学校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目标清楚。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监督专责。认真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工作关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日常工作监督。对机关工作作风、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坚持“逢会必讲廉政”的原则,在每个股室周例会结束后都要强调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针对人防系统“窗口”多、资金量大、廉政风险面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财务检查和“三公”经费使用督查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巡察工作整改落实。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局人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巡察,我局积极配合,全面接受巡察,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建设,权力运行机制更加规范。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严格选拔任用干部流程,防止带病提拔任用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干部年度考核,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我局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照应招尽招、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程序,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二是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持续推行纪检监察工作网格化和常态化,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经常,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共对X名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对X名违纪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运用第二种形态质较轻的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运用第三种形态对X名违纪行为严重且影响恶劣的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运用第四种形态对X名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抓实廉政教育,拒腐防变防线更加牢固。一是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国GCD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并开展了“警示录”“忏悔录”专题学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先进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从反面典型中接受教育、醒悟知止。二是注重谈话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科室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在充分听取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有苗头性倾向的人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镜鉴》《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年没有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四)坚持挺纪在前,政治生态更加清洁优化。一是加强线索管理。坚持问题线索严肃处置,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分类处置。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详实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共收到信访举报X件(重复举报X件、业务外信访举报X件),列为问题线索X件。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共立案X件,已有X个单位、X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诫勉谈话X人;批评教育X人;其他处理X人。三是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确运用批评和挽救手段,以组织生活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多次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4年共提醒谈话X人次,廉政谈话X人次,任前谈话X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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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工作计划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从严治党治警。必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确保政治纪律的执行得到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XX巡视组反馈问题得到整改。要深化监狱管理和队伍建设整顿,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五个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持续推动“正风肃纪看机关”活动。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强化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纠正不遵守政策和命令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纠正典型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重点工作、项目和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深化廉政宣教,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整合资源,纳入培训必修课,组织学习考试和文化作品征集,举办书画展,打造廉洁示范点。利用正反典型进行宣教,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总结推广经验,及时通报违规案件。拓宽宣教渠道,利用网络和新媒体进行廉政宣传,各党支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结合传统文化和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三)完善源头防控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从严治党规范化、制度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专项治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民主集中制等监督,精准监督领导干部,解决执法问题,践行初心使命。三是深化联合监督,增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聚焦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为从严治党提供保障。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决反对腐败行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经常性约谈函询成为常态,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畅通线索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坚决查处案件,无禁区全覆盖,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达到教育干部的效果。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对典型问题和“一案双查”案件公开通报曝光,确保查处案件能警醒一片,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