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责任廉政大约谈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以开展廉政谈话为抓手和载体,通过层层约谈,明确责任,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纪责任落到实处。

二、约谈范围

(一)约谈人: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约谈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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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主要围绕落实党纪学习教育中党风廉政建设党纪责任谈认识、谈问题、谈措施,以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进行约谈。局主要领导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侧重于落实“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的约谈,则侧重于强化其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了解掌握其督促本单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等情况。约谈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形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要坚持有的放矢,切实增强约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约谈实施

(一)约谈组织。组织约谈的科室或单位应制定约谈日程安排表,统筹安排约谈时间和人员。约谈开展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下发《廉政约谈通知书》,将约谈有关事项通知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约谈过程中,组织约谈的科室或单位要做好约谈记录,认真填写《廉政约谈记录表》,并由约谈对象本人签字确认。

(二)约谈重点。开展约谈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在约谈中,约谈人对发现的党纪责任履行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到位等苗头性问题要重点谈。约谈对象接到约谈通知后要积极准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组织汇报思想,反映情况,对约谈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努力加以整改。

(三)整改落实。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应根据约谈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廉政约谈督办事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在约谈结束一个月内将《廉政约谈整改报告书》报送至约谈人及组织约谈科室或单位。组织约谈科室或单位于11月底前将全部约谈资料报送至驻局纪检组统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