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区行政管理体制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Xxx年以来,xx市中心城区大力度推进“三城同创”、基层党建、城市微观管理等各项工作,街道、社区作为不同级别的网格单元,直接面对群众、掌握下情,成为推动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但因历史原因,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插花地和飞地现象比较普遍,社会治理遇到难题;一些新建的楼盘、片区未及时调整纳入相应的社区管理,出现了少量无人管的地带;产业区城市化步伐较快,但社区设置偏少,社会管理流于形式。为此,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调整社区管理范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出台《优化市中心城区社区布局调整方案》,将中心城区社区由原来的xx个调整为xx个,有效解决了插花地、飞地以及无人管理地带等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划最大的问题,是现行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不顺畅。按目前的工作职责和利益分配,xx区只对xx城区的管理和发展有积极性,而对位于主城区的5个街道和1个镇基本上是放任不管,造成该区域基本依赖市里管理;产业区强调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人员不足,加上招商引资、工业发展等重任,主要精力放在管辖xx大道以东、xx大道以南的区域,对市行政中心、火车站等区域内本应履行的管理职能,疲于应付,难以履职到位。

现行的城管体制始于xx年。当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人民防空管理、民政管理、文化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赋予市城管局,执法区域为市城区的xx、xx、xx、xx、xx的行政范围。

二、城市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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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多头管理。在横向管理中,由于城市管理部门较多,职能分散交叉,造成多头管理。比如,在城市运行管理方面,分别由市城管、住建、园林、房管、交通、生态环境等多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管理,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交叉重叠,这种管理主体多元化容易导致各自为政,城市管理难以实现统一决策,难以形成协同效应,多方协调也导致管理资源重复浪费。

(二)区级责任不清。发达地区的城市管理事项基本上是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市级只负责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宏观职责,具体事项日常管理由各区负责。相对而言,我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事项绝大部分仍由市级职能部门负责,这种“倒金字塔型”的城市管理体制,不仅影响市级宏观调控、监督检查,随着城市面积扩大、城市管理事项增多,微观管理难以到位,影响城市整体管理效果。同时,由于市级包揽了主城区城市管理事项的管理权、作业权和经费使用权,区级基本上处于无责、无权、无钱、无事状态,缺乏相应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造成“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条条纵向不到底、块块横向不到边”等现象。

(三)基层主动不够。街办和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其主要责任就是沉下身子抓城市管理和征地拆迁,但由于从人事关系上,干部隶属xx区和产业区,往往有帮市里做事的思想。同时,社区作为自治组织,主要承担街道办事处安排的行政职责,但由于xx区财力不足,社区建设投入不足,社区发展不够完善,社区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高。目前,各街道负责的小街小巷环境保洁、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偏低。而作为社区管理的无物业老旧小区,基本属于“散养式”管理,仅每天定时定点安排人员,对堆积点的垃圾进行清运。

(四)协调机构缺失。目前,在市级层面的城市运行管理方面,就有近十家职能部门直接实施管理和具体作业,不仅各自为政缺少协调配合,而且容易与区级存在交叉重叠现象,不可避免地产生推诿扯皮现象。同时,由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事权的责、权、利没有根本解决,为应对全县性的重大活动,市级常常以政治任务方式要求区级完成相关城市管理任务,这种运动式、突击式的管理模式,仅能解决一时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调动区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城市综合管理效果也难以保持高效和长久。在本次创国卫过程中,笔者就有非常深刻地感受。比如,xx区负责包片落实的主城区部分区域,由于市城管局和xx区没有隶属关系,但主城区的执法权又在市里,为快速推动工作,xx区只能临时从乡镇基层抽调城管队员进行执法。

(五)改革力度不大。一方面,市容环卫市场化水平低。市主城区的市容环卫等具体作业,仍旧沿袭“建管合一、管养合一”体制,由市城管局直接包揽。从市城管局提供的数据,市主城区由城管部门负责清扫保洁的面积为xx平方米,保洁人员达xx人,平均每名人员清扫面积约xx平方米,人均保洁面积仅为发达地区的xx左右。另一方面,执法力量下沉推进慢。今年xx月,市中心城区试行了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但从实际效果看,不甚理想。比如,街道办反映,这部分人只是临时帮忙,不好指挥;市城管队员认为,执法时需要基层的牵头组织,自己只是配合,不宜过多参与。前不久,市城管局牵头搞了一个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核心是将执法重心下移至各街办,但从征求意见情况看,两区认为,为便于管理,应将城管执法队伍全部“下派”到各街道执法,或者直接赋予其在主城区的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