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在建工程生产安全,根据《**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农村公路在建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守牢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底线。
二、专项治理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专项治理期间新开工的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大型临时设施安全、结构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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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6月)。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严防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1月)。交通质监执法部门、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对大型临时设施和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整治力度,督促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大型临时设施和结构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治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强化监管,形成各方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将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特种设备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交通质监执法部门、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总结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切实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多措并举压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不断提升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企业及时闭环整改,涉及特种设备的问题线索,要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确保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