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深入探究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状况、现有的内部条件情况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并据此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议。

2.针对《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以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展开研究,进而提出合理建议。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以及企业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全面研究,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认真研究经理层提交至董事会的投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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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公司审计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和督导。从体系的构建到实际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保障公司审计体系的高效运转。

5.向董事会提交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战略与体系,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建立相关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

6.定期对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公司面临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7.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立即纠正有损公司利益行为。

8.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