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xx年x月份,我县共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xxxxx户xxxxx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xxxx户,xxx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x%;城市低保对象xxx户,xxxx人,占我县非农业人口的x.xx%;特困供养对象xxxx户xx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x%。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xxxx.x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资金xxxx万元;城市低保资金xxx.x万元;特困供养资金xxxx.x万元。今年x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城市低保对象减少xxx户xxx人x.x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减少xxx户xxx人x.xx万元;特困供养对象减少xx户xx人,资金比去年多发放xxx.xx万元。
二、主要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低保兜底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创优,及时化解了弱势群体的生活难题,舒缓了社会矛盾,助力了脱贫攻坚,维护了社会稳定。
1.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低保兜底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在民生领域着力出实招、补短板。民政局、各乡(镇)将城乡低保工作作为重点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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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政策宣传,规范社会救助程序。要采取深入持久接地气的方式,全方位宣传低保政策,消除群众认识的偏差,重点加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低保政策学习培训,正确引导村民享受低保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程序,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要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入户调查要“实”、公开公示要“真”、评议质量要“高”、审批把关要“严”,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精准有序开展。
2.多种方式帮扶,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如何兜底
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落实临时救助。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困难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救助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按规定予以临时救助。对城镇困难群众因遭受特别重大支出困难,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重大刚性支出仍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申请救助;二是要疏通就业渠道,落实城镇低保人员的就业责任制,对安置贫困人群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劳动部门要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低保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其就业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提升兜底群体的造血功能,树立“懒惰可耻、致富光荣”的理念,同时,在税收和贷款方面对低保人员实行政策倾斜,鼓励、激励和帮扶兜底人员,在政府不断“输血”的同时,力所能及的不断“造血”,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奋斗,改善生活,摆脱贫困。
3.社会齐抓共管,凝心聚力助推脱贫。为城乡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助推脱贫致富,不是民政一家的事,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多方着力,齐抓共管,形成“闭环”效应,才能有时效,有长效。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增加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投入,彻底改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状;二是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镇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居民互帮互助,线上线下众筹救助以及社会公众爱心帮助等行动,统筹整合各类社会帮扶资源,为城乡困难家庭开展医疗、就业、住房、子女上学等慈善救助;三是县、乡、村委要充分抓住“乡村振兴”这一契机,鼓励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发展林下经济等,发家致富;利用“村村有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将一些特困户安排到村级公益性岗位上,比如做护林员、保洁员、巡查员等,既服务于乡村振兴工作,也利用自己的劳动和工作获得工资报酬,改变现状。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低保工作质效。面向社会,择优选聘一批年富力强、思想过硬的人员到基层担任民政工作专职人员,加强工作人员上岗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实行工作职责与报酬挂钩,切实提升低保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