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贯穿古今,连通世界,是中国同共建国家经济往来、文化交流的大通道,旨在同共建国家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繁荣发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发展,数字经济凭借其打破时空界限、延伸产业链条的优势,正成为全球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通过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等实际举措,将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注入发展新动能、拓宽发展新空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乘数字经济发展快车、共享数字化发展红利。
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水平
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承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是弥合各国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其一,要优化“一带一路”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布局。要持续深化互联网、5G基站、千兆光网、卫星导航等通信基础设施在共建国家的规模部署和深度覆盖,实现各国通信网络广普及、全覆盖、高速率,积极推进国际海底光缆、跨境陆缆系统的建设与扩容,打造“一带一路”通信网络“互联互通”的大格局。
其二,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大数据、云计算中心等数字平台。通过深入挖掘、整合算力及数据资源,开创多语言数据共享模式,提高数字要素资源在“一带一路”的流通效率,助力打破信息孤岛,为“一带一路”数据连通、产业联动提供重要支撑;与此同时,要提高共建国家在交通、教育、医疗、物流等领域的数字应用水平,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推动智能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及智能制造等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地,为大数据、云计算中心等数字平台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空间,不断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向实向深发展。
其三,要构建面向“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包容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要推动共建国家之间的主要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依托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通各国金融信息、数据通道,打造集大数据系统、区块链中枢系统于一体的协调高效的“一带一路”双多边融资开发合作中心,积极引导多方金融资源有机聚合;要加快金融服务创新,利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化手段灵活优化“一带一路”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和交易监测机制,促进金融资源安全、高效流动,切实优化数字化交易方式,不断提升共建国家和地区跨区支付结算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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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构建“一带一路”数字治理新秩序
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密切观察、主动作为,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在数字经济变革浪潮中,随着全球数据量的不断攀升,传统的数字治理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数字经济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推动“一带一路”数字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构建数字治理新秩序已成为促进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保障数字经济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的关键内容。
一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我们要借助G20、APEC等国际平台和多边机制,积极参与数字贸易、数据开发与共享、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标准制定,不断提升发展中国家参与数字经济问题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推动建立公平透明、切实可行的全球数字经济规则体系与治理框架。
二要加强共建国家在数字治理方面的政治磋商和多边协调。要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海合作组织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立足“一带一路”数字治理开展多方对话,积极探寻彼此利益共同点与交汇处,共同探索建立协调统一、多边共治的数字治理规则、制度与标准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契合“一带一路”发展需要的数字治理工作,充分释放“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的潜能与活力。
三要推动各国建立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机制。要深化“一带一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合作,加强各国数据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及监管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以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引领,引导网络安全建设领先国家通过技术推广、技术援助等途径帮助其他国家筑牢筑强网络安全系统,推动各国打开“一带一路”数字治理新局面,共同营造公平开放、安全健康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要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推动共建国家增强数字主权保护意识,联合建立健全并执行协调普适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各国双多边司法合作,探索构建多主体协同联动的“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法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