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以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对县目标任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推进未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探索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护水平,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年度市对县下达的治理任务。2024年,市级要求我县年内完成xx街道办事处xx村、xx镇xx社区、xx镇xx社区、xx村等xx个行政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任务。农业农村局于xx月底前建成xx镇xx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运行。xx街道办事处于xx月底前完成xx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治。xx镇于xx月底前完成xx村、xx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受益人数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二)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为重点,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积极倡导农村新(改)建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行动,建立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资源化利用设施,避免污水直排,全县农村常住户卫生厕所使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相关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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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和省市目标任务考评体系,同时作为检察机关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内容,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切实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任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活动,利用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防产生黑臭水体等常识,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农民进一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实现乡风文明。
(四)强化责任。各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配备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负责运行管理。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配套资金,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按照职能做好资金的筹措和监管、指导工程质量、参与竣工验收、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