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系统观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从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2]
二、《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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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准确领会《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意见》要求。中央组织部将适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抓好《意见》的学习培训和政策解读。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三方责任全面落实,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理论武装、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和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结合实际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确保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注意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手段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接收、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管理等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要通过情况调度、调研督导等方式,了解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