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增强促进就业动能调研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本次调研重点了解地方在促进消费、投资、出口等宏观经济领域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中增强促就业动能和强化就业增长极的实践做法,考察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及劳动者自主创业就业等实践中增强稳扩就业能力和挖掘新动能的创新措施,研究与贯彻落实就业优先相关的政策落实完善和改进部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调研组一行在x天的时间里走访了涉及传统制造业、新能源、新智造、新业态等领域的xx家民营企业。参观了城市就业客厅、社保卡体验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技师院校。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人社、发改、工信、教育、财政等部门和相关企业对增强促进就业动能的意见建议。

调研中,重点考察了xx医学、xx汽车制造等企业,了解传统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带动新就业发展情况;考察了xx激光智能装备、xx、xx、xx和xx技术、xx电力、xx科技等企业,了解新智造新能源领域自主研发、智改数转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带动就业增长情况;考察了xx科技、xx信息技术等企业,了解互联网技术推动新业态就业情况。调研组还参观了xx街道“城市就业客厅”和xx市社会保障卡就业服务应用体验中心、xx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了解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实践;参观了xx公司和xx学院及其产教融合战略合作单位,了解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新举措。

座谈中,调研组与省人社厅、地方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围绕产业智能改造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如何解决人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如何在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中更好发挥企业作用,以及如何利用数字化平台对企业提供帮扶、推动就业创业政策的精准落实,持续加速推进“智改数转”政策落地和发挥效力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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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进一步增强促进就业的新动能,需要把就业放在全局性战略高度来通盘考虑,构建以人才引领就业、以创新引领创业的新机制,通过数字赋能进一步畅通稳扩就业渠道,加快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为增强促进就业动能提供保障把就业放在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在宏观层面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挖掘就业动能,形成新的增长极。一是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布局,打造就业友好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发展与就业质量提升双向驱动、良性循环,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二是加快健全就业优先的宏观调控机制,加快形成重大投资、重大政策、新质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以及基础建设、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等,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着力提升企业自主科研创新能力,加快对“卡脖子”环节的突破,减少受海外产业链条制约的影响。

坚持人才优先,为增强促进就业动能提供支撑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就业也要提档升级,从依托人口红利转向挖掘人才红利。一是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紧缺人才目录,加快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发挥科创平台载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引进战略科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快区块链人才规划与建设,助力产业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无论是研发人才、管理人才还是技能人才,都应以企业需求为主,真正做到产教研深度融合。二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推行面向企业真实场景的项目制培训模式,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加大企业自主评价力度。将更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头部企业等纳入企业自主评价范围,探索支持企业建立多元评价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快速通道。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指导评估,优者表彰并予资金奖励、培训补贴等支持。

坚持数字赋能,为稳扩促进就业能力畅通渠道用数字化技术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创新发展,将数字赋能贯穿就业全过程全领域。一是推动就业服务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赋能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力度。二是健全产教融合促进机制。完善企业、劳动者、院校、社会力量等就业用工数字一体化平台,全面推动市场供需两端信息渠道畅通和动态精准匹配。三是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创新发展。引导更多劳动者到新兴领域就业,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四是探索新就业形态统计方法,以真实了解掌握就业状况,同时通过标识重点群体,系统集成对接等手段帮助平台企业享受就业政策与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破解当下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针对本次调研座谈中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一是针对政策宣传落实难到位的问题。建议总结推广xx“政策计算器”经验,即政策汇总分类,平台宣介,数字识别精准投放,直达企业和个人的一体化运作模式,予以大力推广。二是针对企业反映的就业政策和社保缴纳跨地区认定和享受问题。建议就业政策一律按就业所在地享受,所需资金可由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适当补助。社保缴纳地不再作为认定标准,而应视个人所得税和工资缴纳情况认定。三是针对企业提出的人才引进手续问题。建议加大部门间协同,以推动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加快落地。针对人才补贴资金问题,建议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更好发挥企业(平台)作用,适当增加企业(平台)对人才补贴资金的管理权限,切实保障资金提供后人才确定发挥作用做出贡献、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不是简单由上级发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