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相关工作要求,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X街道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结合X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筹资标准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二、参保征缴范围
X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除外),均纳入居民医保参保征缴范围;非X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可选择户籍地参保,也可选择常住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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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AAA、抖音等媒介载体,持续发动帮扶责任人、村支“两委”、片管委、社区工作者、小组长等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做好工作调度。包村领导将征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村(社区)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跟踪督促,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研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定期组织医保办、社事办、乡村振兴站、综治办、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校、派出所、各村(社区)等有关部门,对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处置,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五)密切协作配合。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覆盖范围大、涉及区域广,时间紧、任务重,帮扶我街道的单位也要切实发挥帮扶作用,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帮扶对象进行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
(六)强化资金监管。医保办、财政所要强化对征收保费的监管,各村(社区)不得将所收取的保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留保费,不得截留、挪用保费,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按时入库,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专职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每日的核对、上缴入库工作。财政所要加强对征收保费的监管,若发生资金流失现象的,将移交纪工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考核督查。根据《X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24年12月31日前,城乡居民医保征缴进度务必达到总任务数的90%,确保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面完成征缴工作任务。在征缴期间,纪工委要会同医保部门对各村(社区)征缴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2025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