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字〔2021〕XX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加强与纵向、横向帮扶工作衔接,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第二批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组团结对帮扶关系
根据《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做好XX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的通知》(X农通〔2022〕XX号)文件精神,全县各单位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安排表见附件1)组建驻镇帮扶工作组,分类分级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总体保持组团单位、定点帮扶关系不变。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县各单位工作责任制联系点的通知》(X办发〔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小范围优化调整结对帮扶单位,对10个重点帮扶镇、5个巩固提升镇以及X城街道继续落实“一对一”组团结对帮扶。
二、严格选派帮扶队伍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单位要统筹选派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组和驻村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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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镇(街道)、各驻镇帮镇扶村组团单位要切实将选派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驻镇驻村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乡村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驻镇驻村帮扶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组长、组员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优先提拔晋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4月,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防止出现返贫。”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帮扶单位(挂点单位)要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
(二)严密组织轮换。有选派任务的单位,要根据选派计划,严格选派条件,抓紧酝酿人选,紧盯轮换工作时限要求,按照“先补后撤”的原则,严密组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人员选派和轮换工作,推动有序交接、无缝衔接,确保驻镇驻村工作顺利有序交接。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以良好的作风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轮换工作,不收受所驻镇村财物,不接受基层单位宴请,确保轮换工作顺利完成。选派轮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