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监督为核心,始终将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情况,以及党中央关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重大决策在本地区、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深入学习研究党中央的政治要求和战略部署,明确监督重点和标准,确保同级领导班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例如,在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任务中的政治担当和履职尽责情况,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偏离政治方向的行为和倾向,以政治监督引领和带动同级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聚焦“两个关键”,突出监督重点
1.聚焦“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权力运行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同级监督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关注其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中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通过建立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如“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定期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规范其权力行使边界,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同时,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的权力运行监督,关注其是否严格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存在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违规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督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通过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管住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好关键事。
2.聚焦“关键环节”。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是提高同级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领域,如财政、审计、国土、住建等部门,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深入分析这些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如制度漏洞、监管缺失、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措施。例如,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发生;在行政审批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标准、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对审批过程的实时监控和事后监督,杜绝权力寻租空间,确保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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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人员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实践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其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3.强化经费保障。同级监督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党委(党组)要将同级监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强化纪律保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纪律,对在同级监督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执纪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出现失误或偏差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容错纠错,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强化成果运用保障。加强对同级监督成果的运用,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向党委(党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和完善,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形成监督工作闭环,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综上所述,运用“12345”工作法,通过明确监督核心、聚焦关键重点、构建保障体系、创新监督方式以及强化监督保障等多方面举措,能够有效推动同级监督提质增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领导班子规范高效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在实践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法,使其更加符合新时代党内监督工作的要求和特点,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