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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任务,按时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补贴等各项保障资金;二是健全完善公租房管理制度,提高公租房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巩固公租房专项整治和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专项整治成效;三是拟定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度保障实施方案,按时完成租金收缴和到期合同换约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合肥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精神,促进房地产止跌企稳,继续推动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班办公室运转,妥善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督查,坚决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是指导镇街租赁管理工作,落实房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开展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季度检查,规范房产中介经营行为。
(三)物业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市物业矛盾化解专班作用,完善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常态化推动“四保”服务工作和“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推进多方督查和执法进小区;二是继续围绕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有效开展物业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加强业委会业务工作指导,规范业委会运行,提高业委会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物业管理季度测评,落实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多维度考核,促进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四)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工作报告、信息报送、任务提示等安全生产制度;二是强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督办,督促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履职尽责,加大综合执法频次,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实效;三是全面压实自建房各方安全监管责任,防范自建房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