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本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紧扣“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聚焦“四个带头”要求,结合市纪委市监委全面工作、市委巡察工作以及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学习和自我反思,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工作和思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此,我将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以期更好地提升自己,推动工作的持续发展。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在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虽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但对一些重要论断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入领悟其核心要义。如在学习“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时,对其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指导作用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高。据统计,今年组织的4次专题学习中,仍有部分同志反映对理论的理解不够深入。政治敏锐性需提升。在面对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和网络舆情时,有时未能及时准确地察觉潜在的政治风险。例如,在某网络平台出现涉及我市党员干部的不实言论时,未能第一时间做出准确判断和有效应对,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被动。落实长效机制不够到位。在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方面存在差距。如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时,存在重短期集中培训、轻长期跟踪培养的情况,导致部分干部在工作中不能持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党性修养锤炼不够。在工作中有时会因事务繁忙而放松对自身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未能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如在处理一些复杂案件时,偶尔会出现急躁情绪,对当事人的态度不够耐心,这反映出自己在党性修养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纪律执行存在偏差。虽然深知纪律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的处理不够严格。例如,在对个别迟到早退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时,力度不够,未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导致类似现象时有发生。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强化。在与一些企业和单位的交往中,虽然能够保持廉洁底线,但有时对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礼品和宴请未能坚决拒绝,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如在参与某次商务活动时,接受了企业赠送的小礼品,虽然价值不高,但也反映出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担当精神有所欠缺。在面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和问题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例如,在查处某起涉及多个部门的腐败案件时,由于协调难度大,一度出现进展缓慢的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案件的快速侦破。创新能力不足。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方面做得还不够。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但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度方面,还存在滞后现象。如在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上,仍采用传统的手工方式,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案件数量和查处力度,而对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关注不够。例如,在开展某项专项整治行动中,为了追求短期的成绩,对一些案件的查处存在急于求成的情况,导致部分案件的后续整改和预防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反弹的现象。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纪律教育效果不佳。在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时,虽然形式多样,但部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充分结合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实际和思想状况。如在今年组织的3次纪律教育专题讲座中,参与的干部反映部分内容过于理论化,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导致教育效果大打折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存在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对第四种形态把握不够准确的情况。例如,在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处理时,有时未能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导致问题进一步发展;而在对个别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上,有时对第四种形态的运用存在顾虑,未能做到果断处置。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虽然注重干部的业务能力,但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察不够全面。如在某次干部选拔中,个别业务能力较强但政治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稍差的干部得到了任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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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学习效果。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学以致用。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在工作中,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党性修养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党性锻炼。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和约束,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发扬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提升担当创新能力。增强担当意识。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面对困难和问题不退缩、不回避,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不断拓宽视野、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鼓励创新实践,在工作中勇于尝试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团队协作。树立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纪律教育。丰富纪律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结合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实际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和研究,准确把握其内涵和适用条件,在工作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品德修养。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和培养,选拔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通过以上对照检视,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推动市纪委市监委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