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品)

更新时间:2025-10 来源:网友投稿

  近日,我有幸第一时间学习了中共中央于2025年9月印发的《中国GCD思想政治工作条例》。通过逐字逐句的研读和深入思考,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和深刻的启迪。《条例》的颁布,犹如一座灯塔,为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航向,也像一把标尺,为我们每一位党员如何履职尽责、如何联系群众提供了清晰的遵循。作为一名身处XX单位的普通党员,这次学习不仅是一次理论的充电,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和精神的升华。下面,我结合个人实际,浅谈几点认识、体会与打算。

  一、谈认识

  在学习之初,我首先思考的是,《条例》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它对于我们当前的工作意味着什么?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宣传部负责人的答记者问以及《条例》的全文内容,我的认识逐渐清晰和深刻起来。

  首先,我认识到《条例》是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集大成者”和“根本遵循”。《条例》明确指出,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这一定位本身就彰显了其非凡的历史意义和现实分量。它不是对过往经验的简单重复,而是在系统总结党的优良传统,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理论升华和制度创新。这让我深刻理解到,我们今天所从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再是零散的、经验性的,而是有了一部体系完整、逻辑严密、指导性强的“法典”作为支撑。从总则的宏观指导,到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网络等各个领域的具体规范,再到队伍建设和保障监督的制度安排,它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为我们提供了“做什么”和“怎么做”的全景式行动指南。

  其次,我认识到《条例》鲜明地指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和“人心”导向。文件中“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论述,让我对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了全新的理解。它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是贯穿于所有业务工作之中,确保事业正确方向的“硬保障”。更让我触动的是,《条例》强调“牢固树立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的理念”。这句话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聩。它将思想政治工作的落脚点,从单纯的理论灌输,拉回到了“人”这个根本。这启示我,工作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工作的目标是赢得人心、凝聚力量。这与一些基层单位过去探索的“民情日记工作法”等实践经验在精神内核上是高度一致的,即真正走到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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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面对《条例》这部内容丰富、思想深刻的行动指南,我深知不能止于思想上的豁然开朗,更要起而行之,将其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第一,我打算在“深学细悟”上持续用力,做到常学常新。一次学习是远远不够的。我计划制定一个长期的个人学习计划,将《条例》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反复研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同时,我会将《条例》的学习与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党史和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比如结合《中国GCD思想政治工作史论》等书籍,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加深理解。我还会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等官方平台,关注权威解读和各地落实的鲜活案例,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思想认识。

  第二,我打算在“躬身实践”上探索前行,做到善作善成。我将立足我所在的XX岗位,主动将《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在与同事的协作中,多一些人文关怀,留意大家的情绪变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单位的集体活动中,积极建言献策,让活动更有思想内涵和教育意义。在面对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时,我会以《条例》为指导,用自己所学,理性发声,传播正能量,主动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微小努力,像一颗螺丝钉一样,在思想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上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第三,我打算在“自我剖析”上从严从实,做到知行合一。我将把《条例》作为一面镜子,定期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反思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是否在工作中展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在应对新挑战时有守正创新的勇气和能力。通过不断的自我反思和修正,努力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都符合《条例》的要求,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避免学习和实践“两张皮”的形式主义。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光荣。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以《条例》为纲,以人心为本,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一名GCD员的初心和使命,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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