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五年来,县委政法委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总目标,统筹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近五年,我县先后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县委政法委多次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累计有12名政法干警获省级表彰、35名获市级表彰。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县委政法委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内容”,近五年累计开展委务会学习68次、中心组专题学习42次、专题研讨18次,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开展集中学习120余场,覆盖干警3800余人次。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市委政法委领导开展专题宣讲26场,编印《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法系统学习手册》等资料1500余册,推动全县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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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领导班子和基层党建。修订《县委政法委决策议事规则》,明确委务会、主任办公会决策权限,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委务会研究;建立“决策会前酝酿”机制,提前征求班子成员、基层意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鼓励班子成员“发表不同意见”,建立“决策执行反馈”机制,每月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加强党建工作,每月研究1次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政法业务深度融合(每年开展6次“党建+业务”主题党日活动)。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室设施,每年选派2名党务干部参加专业培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必须“触及思想、作风”,党课内容必须“结合实际、针对性强”。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民主推荐必须征求“机关+基层”意见,考察必须“实地调研+谈话了解”;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每年引进10名35岁以下政法专业人才,选派20名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完善“考勤管理+日常表现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评优、晋升挂钩。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纠纷”攻坚机制,对攻坚成效突出的干部优先晋升;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每年落实2-3名干部容错纠错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引进8名政法专业人才,建立“导师带徒、岗位练兵”培养机制;设立“政法人才特殊津贴”,对优秀人才优先晋升,减少人才流失。
(七)狠抓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机制,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每年问责不少于2人)。统筹推进整改。建立“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问题“统一台账、统筹整改”机制,每月召开1次整改联动会议,协调政法各单位、乡镇(街道)推进整改。建立“整改成效群众评价”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整改符合群众期待。
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根源,每年完善10项制度机制;建立“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每年开展1次评估,确保整改成效客观真实。加强整改成果转化,将整改与政法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每年推出3-5项整改转化的创新举措,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