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民族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但面临的形势任务依然复杂艰巨,对我们每一位干部的党性修养、政德操守、能力作风提出了更高标准。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价值原点与行动准星,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能否落地生根,关系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大局能否持续巩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在民族宗教工作这个特殊而重要的岗位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个人党性原则的体现,更是履行好职责使命、维护好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全体干部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反躬自省,校准偏差,真正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清正的作风、更加务实的行动,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论:精准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时代要求
那么,何为正确的政绩观?其深刻内涵与时代要求又是什么?总书记总书记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正确的政绩观绝非抽象的教条,而是具有鲜明实践指向和价值取向的行动指南。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站稳人民立场、遵循客观规律,将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置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个大局之中。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从思想根源上,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恪守党性原则,把牢政绩观的根本政治方向
---此处隐藏10156字,下载后查看---
(一)健全精准化考核评价机制,树立鲜明实绩导向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建立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机制,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举措。首先要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坚决打破“唯GDP”、“唯材料”等片面倾向,在考核内容上,要大幅增加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核心职能履行情况的考核权重。要将“潜绩”与“显绩”结合起来,对那些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内难以显现成效的工作,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周期和评价标准。其次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常态化、近距离的知事识人,注重深入工作现场、深入服务对象听取意见,查看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提高考核的精准性和效率。再者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紧密挂钩。对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的干部,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调整。通过鲜明的结果运用,真正让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从制度上铲除错误政绩观滋生的土壤。(二)健全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划清政绩行为边界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纠正政绩观偏差的利器。没有监督的政绩创造容易失范,没有问责的政绩偏差难以纠正。首先要完善全方位监督体系。强化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上级监督,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政绩观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强化同级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相互提醒。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专责监督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其次要突出重点领域监督。要紧盯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要关注那些可能产生“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领域,如大型节庆活动、示范点创建、评比表彰等,防止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再者要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对因政绩观错位导致决策失误、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保护那些出于公心、担当作为,但在探索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的干部的积极性。健全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就是要为干部行使权力、创造政绩划定清晰“红线”,架起“高压线”,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一切工作都在党纪国法和正确政绩观的轨道上运行。
(三)健全长效化教育养成机制,夯实政绩观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持续不断、入脑入心的思想教育和实践养成。首先要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三会一课”的必修内容,常学常新、学深悟透。要开展专题培训、研讨交流,深刻剖析错误政绩观的典型案例及其危害,引导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要利用好红色教育资源,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其次要加强实践锻炼和基层历练。有计划地安排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民族乡村、街道社区、宗教工作一线、矛盾集中岗位挂职锻炼、蹲点调研。让干部在直面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中,增进对国情、市情、民情的了解,体察民生疾苦,感悟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要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考验中考察和锤炼干部的政绩观。再者要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宣传表彰那些默默奉献、注重潜绩的先进典型。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文山会海,减轻基层负担,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求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健全长效化教育养成机制,旨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使之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工作方式和从政品德,为我市民族宗教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为新的起点,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始终将正确的政绩观铭记于心、付诸于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宏伟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