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核心抓手,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活动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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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活动负总责,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设在组织部或机关党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学习教育。
(二)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以及各区(市)县纪委监委的不同特点,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具体化、精准化的要求,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富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方式。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内外网、AAA、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通知》精神,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展,宣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
(四)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决防止“两张皮”,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学习教育中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