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组(党委):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双评议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委“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总体部署,为做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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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开展党员“双评议”活动情况表
党组织名称:
党员总数 | 参加评议党员数 | 预备党员数 | 评议结果(填写对应党员数量)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待定 格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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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主要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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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进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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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党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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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不合格党员的,请随表上报其基本情况和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