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一)从严抓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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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高。有的党组织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书记工作定位有偏差,在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方面满足于简单开会、谈话、发通知,没有经常性、具体化地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不够多。在工作思路、理念、管理方法上还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缺少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工作落实方面,主要依靠上级部署来推动工作,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强,缺乏创新性、针对性的工作举措。三是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党组织书记担心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影响干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对加强党内监督的意义认识还不够,没有正确领会“严管就是厚爱”的深刻内涵,没有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
下一步,将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增强责任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构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形成“年初定责、年中督责述责、年底评责”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起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经常敲响思想警钟,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教育和监督落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完善体制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带领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信仰之基,加强政德修养、打牢从政之基,严守纪律规矩、夯实廉政之基,健全基本知识体系、强化能力之基。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同时,注意关心年轻干部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年轻干部能够一步步成长起来。
(三)加强作风建设,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章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由“惩治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拓展。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重点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组织监督责任廉政谈话,教育领导干部牢牢守住纪律底线。贯彻******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指示,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四风”问题。围绕改进纪律作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按照“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
(四)构建惩防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握政策、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问题;严肃查处把原则和纪律挂在嘴上,背后却大搞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党内各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继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发挥好反腐倡廉教育中心作用,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教育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