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
李 强
---此处隐藏6471字,下载后查看---
一要围绕促进区域合作,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要在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沿江省市磋商机制,力求在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协作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空间布局、港口岸线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什么、不要什么,干什么、禁止什么,加强工作统筹,形成推进合力。各地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市场准入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合作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搭建合作平台,找准跨区域合作的切入点和共赢点,在中央和省里规划的框架下深化区域互动合作,提升联动发展整体效应。
二要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市场、大开放,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根本动力。着眼于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释放出来、调动起来。要突出“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的改革取向,进一步加大放权的力度,省级层面要向“零审批”方向迈进。今年6月下旬,国务院同意我省在设区市、县(市、区)及各开发区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这项工作要抓紧开展,把好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开来。放得越开,对监管的要求越高。要加强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责任落实等监管制度设计,切实用好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大数据技术等手段,改进监管方式,推动监管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三要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我省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要把沿江地区作为优先区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比如,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方面,要设定禁止开发的岸线、地段,提高产业门槛,拉出可操作的清单,让大家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坚决不能做、哪些地方坚决不能碰。比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各市之间乃至我省与兄弟省市之间,可以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比如,生态资源利用制度方面,要运用经济杠杆倒逼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对产出效益好、能耗排污少的,少收费,反之则多收费。比如,市场化机制建设方面,要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制度探索。现在太湖流域试行了“刷卡”排污,并将大气排污权交易由电力向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拓展,要适时推广这些好的做法。
现在,沿江各市都有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多个领域。对于这些试点,究竟试了什么,效果怎么样?有没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反思。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选准主攻方向,制定具体方案,把试点要求体现到一项项具体的改革举措上去,大的方面一时改不起来,可以从小的切口入手,积小胜为大胜,确保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江苏以江为名、因水而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我们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