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抓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持续改进作风、严厉惩治腐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六项重点任务,用主线引领重点、用重点支撑主线,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细化制度操作,不折不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抓紧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等制度,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准则》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监督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管涌变成大塌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抽查核实,对虚报瞒报的严肃查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违规干预问题,及时报告、纠正偏差;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视,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2017-2021年巡视巡察工作规划》,适时开展“回头看”,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推动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与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一体谋划、部署和推进。强化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重视党员民主监督,充分保障党员知情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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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以及违反“五个必须”的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明反分裂斗争纪律,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制定出台《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对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甚至与分裂势力、暴恐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的,严肃查处、严惩不贷。严明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把好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把改进作风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越是困难的地方,干部作风越重要。面对新疆稳定发展两个“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抓常、抓细、抓实,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促进干部作风全面好起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实施公务接待铺张浪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十大整治”,出实招、用新招,深挖细查、一寸不让,加大问题查处和实名通报曝光力度,严厉整治“四风”。认真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对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坚决纠治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雁过拔毛、搜刮民财、化公为私等问题,从严从重查处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等行为,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把惩治腐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新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紧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加大对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问题,重点审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执纪审查措施,提高办案质量。
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对不敢问责、该问不问、问责不严的,实施再问责,坚决防止问责制度虚化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