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形成五个体系。党的十九大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子体系将承担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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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具体表述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报告又新增了依法立法这一新的要求。特别要注意的是。前不久,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更好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依法立法是立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首先要依宪立法;其次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统一起来;最后要规范立法,促进立法内在协调。
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包括加强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理念。关于这个问题,前几年提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句话,已经发展为“宪法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句话。而尤其要注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核心和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一直就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甚至被认为是依法治国的突破点。司法改革一直是国家最高层面关注的改革重点。据统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十九大之间,******先后主持召开了38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28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至少审议通过了50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11月20日,******又主持召开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已全面展开,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司法制度本身乃是一个整体,司法体制改革最终的效果要取决于各项改革之间的“综合配套”。基于此,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监督体系的重心是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行政权力具有管理事务领域宽、自由裁量权大等特点,法治监督的重点之一就是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于行政权力监督列举了监督种类,即“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的实质内涵,提出了有效的权力监督网络,即“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这样,进一步疏通了监督的制度渠道,强化了监督的实效。为了确保国家监察全覆盖落到实处,十九大报告要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制定国家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国家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
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以此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是十九大报告的一大亮点,也是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最根本的举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是对未来全面依法治国最大的组织保障。新时代在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顶层设计为依据。
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十九大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加上十八大以来对一系列党内重要法规诸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制定完善,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制度层面得以进一步落实。依规治党、用法治的思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让我们进一步坚信:“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时代要求从党内法规的制定、备案、解释、执行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求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理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同时,对党内法规在从严治党、管党方面的效用进行评估,为修改完善党内法规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