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改革四十年看乡村振兴战略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2018年是农村改革四十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对农村改革进行回顾、总结和展望,对于更深入理解我国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将会有很大帮助。

一、农村改革的历程、经验和贡献

(一)改革的突破

邓小平同志讲: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讲: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开启的。具体讲,农村改革是从打破集体土地只能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僵化认识和体制后才取得突破的。之后,农村集体土地开始实行由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形成,最初是农民的自主自发行为,但党对农民的创造始终高度关注、不断对其进行总结、提炼和完善,并把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提升为政策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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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地区很多国家的农业经营都以小农形式存在,这是由国情所决定的。******2016425日在安徽省小岗村就深化农村改革所作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建成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时间和条件,不可操之过急,很多问题要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审视,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他说,我多次强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农民的土地不要随便动。农民失去土地,如果在城镇待不住,就容易引发大问题。这在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这是大历史,不是一时一刻可以看明白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他在此前还曾强调过: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能忽视了普通农户。要看到的是,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毕竟仍占大多数,这个情况在相当长时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2016年,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6.8亿亩,其中流转面积3.9亿亩,占实际耕种面积的23.4%。由此可见,76.6%的耕地仍然是由承包者自家在经营。

有条件也符合农民意愿的地方,当然应当引导承包耕地的经营权流转、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农民愿意流转耕地的经营权,前提是要有更好的就业和收入,因此,发展规模经营,与其说是地的问题,不如说是人的问题。鉴于小农户还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才需要研究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问题。这方面各地都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兴办合作社,公司加农户,土地托管、代耕,向农户提供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要因地制宜地总结和推广成熟的经验。同时还要看到,除了要求土地密集型生产的大宗农产品外,并非所有的农产品生产都需要大规模的土地集中。从我国耕地分布的实际状况看,也并非所有的耕地都适合规模经营,关键是要向小农户的生产提供优良品种、栽培技术、储运营销和其他各种适合于他们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正像***所指出的那样: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总之,小农户迄今为止仍然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这不是偏爱小农户,而是客观现实。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中,我们的功夫要更多地用在***所讲的创造改变分散、粗放的农业经营的条件上,这样才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