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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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 |||
党支部名称: | |||
党员姓名 |
|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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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积分管理原因 |
人签字: | ||
党支部意见 |
签章: | ||
上级党组织意见 |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