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陇县中的作用,努力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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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将专项活动列入镇市域社会治理全年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把专项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
(二)狠抓排查化解。各司法所要坚持源头治理与动态管理有机结合,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扎实做好隐患预防化解工作。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局将由分管领导带队对专项活动督导检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所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建立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制度,镇、村(社区)两级每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级上报,每周进行集中分析研判,依据研判情况对矛盾纠纷进行建档立卡,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发、治理于村镇、稳控在当地。各司法所要将专项活动期间各阶段安排、活动开展情况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每阶段完成后5日内报送县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