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 ***
20XX年6月13日
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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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巡察组的工作责任。区委的“授权”是沉甸甸的,可以说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重托。形象地讲,巡察队伍是“钦差”,拿着“尚方宝剑”,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代表着组织的权威和形象。一是党性要强。巡察的过程,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不动摇、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样、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不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二是守纪要严。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不作个人表态,更不能先斩后奏,擅自决定。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不准跑风漏气、信口开河、通风报信。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三是担当要实。充分发挥“尖兵”“利剑”的作用,牢记“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对问题应查未查,在此之后发现问题存在的,首先要对巡察组长严肃追责。巡察要真正发挥“巡”的功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作全覆盖,自上而下传导压力;还要体现“察”的实效,查出问题、查出原因、查出责任,让党员领导干部警醒、出汗,自我加压改进工作。四是业务要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党规党纪,整准、吃透、运用好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努力做能力过硬的巡察干部。
(三)强化协同作战的责任。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巡察作为大事来抓,纪检、组织、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巡察工作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二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三是区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及有关单位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办理的督促检查,倒逼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
同志们,首轮巡察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打好巡察监督“第一仗”,确保巡察工作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