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江苏未来发展的“六个高质量”,其中“人民生活高质量”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核心要义在于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宽裕、更便利、更舒适、更安心、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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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精准扶贫的同时,要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托底职责,在织密扎牢基本生活“安全网”的同时,推动民生政策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碎片化托底向整合型托底转变。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临时救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合力。从生存型托底向发展型托底转变。

不仅注重社会救助的“输血”功能,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而且更强调社会救助的“造血”功能,致力于通过配套的发展性服务,如开展基本文化教育、实施就业培训、创造创业就业机会等,从根本上增强困难群体参与经济、融入社会的能力,不断通过自我努力来改善和提高生存发展质量。从物质型托底向综合型托底转变。在做好困难群体“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基本物质生活托底的同时,针对心理失衡、精神贫困、社会资源贫困、社会权利贫困等现象,有针对性地提供精神救助、能力救助、教育救助、权利救助、社会资本培育等非物质性救助方式,不断提高民生保障的综合效益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处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