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此处隐藏7900字,下载后查看---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