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同志兼任,成员由法规科、办公室、经办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
二、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D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坚持“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整治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对医保系统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不正之风背后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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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及时回顾总结全年工作,对自查自纠、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复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强化主体责任,从源头治理,确保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工作中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全年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法规科。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巩固拓展主体教育成果、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D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思想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D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1名人员作为联络员,于每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报送至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