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 x 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x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由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

(一)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专题研究,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要工作亲 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x次,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

(三)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各项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把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中层干部调配任免工作的规定》,严格审查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接受、深化认识、明确任 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聚焦问题抓整改,敢于直面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把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五)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力,落实 “两个责任”不力,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等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切实加强分管、联系部门党风政风建设,加大重点部门关键部门监管力度,针对扶贫民生资金、土地征收、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合理设置课程,强化培训效果,把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和科级干部任前必考知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

---此处隐藏4924字,下载后查看---

(五)分管、联系的部门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 腐败问题的;

(六)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未开展谈话提醒,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发,并引发重大事件的;

(七)疏于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管理监督,导致导致该党组织领导弱化、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生重大事件的;

(八)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