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整治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工作汇报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为警示,坚决遏制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成立开展全区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其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4个督导小组赴13个乡镇和3个街道开展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实地指导工作。

二、压实责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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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责任,加强对既有房屋安全的现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建房私自改建扩建(拆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结构、消防安全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结构措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

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落实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

三、重点突出,统筹推进

以农民自建并用于经营的农村房屋为排查重点,主要包括:饭店(农家乐)、宾馆(民宿)、小卖部(超市)、球馆(健身房)、室内娱乐和旅游项目、幼儿园、午托场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使用预制板或彩钢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集聚使用的房屋、超出合理使用年限的老旧危险房屋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不漏一户的要求,实地对所有重点 对象的住房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

四、建立台账,突出整治

通过对农民自建并用于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对象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新增安全隐患农房,要建立台账(涉及户主姓名、房屋结构、经营范围及房屋安全隐患点等),及时填报信息系统,对录入信息系统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中发现明显裂缝、变形、倾斜等危险情形的农房进行逐一核实,就排查工作列出台账清单,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的,立即采取关停管控、撤离人员和整治的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同时明确此次排查整治行动

的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