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府购买村(社区)服务的思考与对策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创新基层治理模式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效能,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开展政府购买村(社区)服务专题调研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筛选,把统筹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救助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为一体的“三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作为调研课题,并选取大高镇及下辖灰堆刘村为调研镇村,于2021年月日至日联合区民政局及大高镇政府相关人员开展了系列专题调研活动,整个调研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形式,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调查了解,掌握了选取镇村政府购买民政公共服务的基本情况和服务模式,达到了预期调研目的和效果。

一、公共服务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镇及所辖村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一直是困扰民政政策有效落地、基层民政工作高效开展和传统民政业务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镇村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困境儿童保障等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以镇政府、区民政部门为责任主体,提供的方式以按照相关政策按月发放保障救助资金拨付至本人账户为

主,资金来源为上级及镇本级财政资金。村几乎没有固定的公共服务场所,受各种因素影响运营管理比较困难。

鉴于此,建设乡镇(街道)民政综合服务站,搭建社会工作平台,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对于增强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力量、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创新、助力乡村振兴显得十分重要。

二、“三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情况

20年月,民政部专题部署了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任务,2021年月,省民政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对此,作为试点城市,市民政局提出了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救助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为一体的“三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作为落实上级关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为改进和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大高镇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通过资源整合、改建新建、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实现了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救助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站全覆盖。

(一)准确定位,优化资源配置

明确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四大类业务,有机整合低保、养老、孤困儿童救助等各类资源,做到服务资源一站式办理、一站式分配,2021年大高镇成为省级特困人员供养试点、市级“e家大救助”试点,实现了群众“少跑腿”“不跑腿”,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资源配置的精准性。

(二)摸清底数,明确工作方向

对低保、孤困儿童、特困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掌握了工作第一手资料。经过摸排,全镇共有低保户人、困境儿童及孤儿人,特困人员户人,现已全部确定帮扶措施。

(三)提升队伍,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机构服务,配备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质的名专职工作人员,提高民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投资万元,改造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配备设施和活动场所,为工作开展打牢基础。同时,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孤困儿童心理健康,与荣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合作,对名孤儿、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消减特殊儿童的自卑自闭心理,在健康成长的道路上,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四)争创特色,打造服务品牌

结合大高镇工作实际,打造“大益高筑”服务品牌,组建“社工+儿童志愿者”“社工+志愿者”“社工+专家”支服务队伍,提供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慈善、社会工作项服务,促进政府、社工、志愿者协同发展,形成关爱困境群体的合力。同时,制定服务场所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守则等制度规范,加强项目运营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赢得群众口碑。

三、取得的成效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服务好、保障好、运营好“三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使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是加快推进服务站建设,引导社会工作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现在已经成为基层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

二是在社工站建设上,实现了“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保障了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四大类民政业务开展工作。

三是在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上,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并组织了业务培训,落实定期随访、预警监测、主动发现告知、监护干预等机制,达

---此处隐藏6237字,下载后查看---

么”与“为谁购买”“如何购买”统一起来,依靠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发展所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机制创新

受多种因素影响,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于经济的发展、物质水平的提高及群众需求还远远不够。

一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模式创新。努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的新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好地履行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势在必行。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创新。尽快形成惠及全民众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而稳妥地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基本民生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使其成为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新亮点。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地域化、规范化、多样化发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仅涉及养老服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就业服务等其他专业服务,也应呈现地域化、规模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尽快使其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能力

目前,大多数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有些社会组织成员是下岗、失业和困难人员,缺乏现代服务理念和专业经验,也缺少学习培训渠道和机会。另外,社会资源筹集能力较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希望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将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起来,获得更多的公共服务效益。但事实上大多数社会组织综合运用社会资源的能力还比较弱,导致民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普遍不高。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促使公共服务购买程序化、规范化。首先,在实践中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构筑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加强政社互动。其次,建立购买服务保障机制。具体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要求,将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内容如招投标的方式、程序、评估规则、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管理方式和资金安排方法进行界定,既能保证管理者的独立性,又能提高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并能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顾客满意度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五)从“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应不断地转变自身职能以及运用各种创新的方式来适应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政府部门得到“减负”,社会组织则获得更大的发挥空间,期望能更好地服务于民。